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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Gus Van Sant:年华 - [男主角]
2008-07-15
07年1月1日新年时hedi拍的gus叔叔在漂亮的床上弹吉他
06年8月6日拍的gus叔和叉子男,Elias McConnell,大象里的摄影叉子男,巴黎我爱你里gaspard一见钟情的家伙
07年3月15日,应该是hedi到gus家玩拍的:墙上年轻的gus
资料来自:豆瓣 Gus Van Sant小组 一些hedi拍的与gus相关的珍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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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漂亮的外国小伙子每天总是喜欢坐固定的卡座上。离我很近,近到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脸上柔软的绒毛,在酒吧的霓虹里变幻着不同的颜色。这个场景让我感觉很悲剧,酒吧吵闹的音乐让他们无法听清我蹩脚的英语。我只能说几个简单的单词,pop corn,sprit,orange juice。。。
我的酒吧招待服很幼稚,嫩黄色的衬衫搭配绛紫色的大号领带,还好可以自己挑选牛仔裤。可是谁会在意这些呢?那些喝高的婊子,图谋不轨的男人,以及昏暗而气味古怪的小包间。我反复喷洒空气清新气,直到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发酵出成熟而饱满的味道。
透过群魔乱舞的重重人群,我看见DJ是一个戴副眼镜长相龌龊的家伙。不是他的错。
那个身材丰满的有着几分姿色的女子,我喜欢看见她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满脸温柔的笑意,连抽烟的姿势都很美。有时候这种独善其身的姿势让人感觉寂寞,就象那些于眼睫毛上跳跃的光线,时隐时现。我经过她身边,西西里的维利图看见了玛莲娜的整个世界。
每个人都是婊子,正如大师都有妓女情节。那些电影里活色生香的婊子,因为生活赋予了她们坚韧的心灵,所以即便把她们放在被损伤的位置也同样高贵动人。阿尔莫多瓦的女人就是这样。当然,我说的不是酒吧。酒吧只是那些那些婊子们通常活动的场所。
所以婊子也是有区别的。我爱我喜欢的婊子,如同我喜欢那些外国小伙子精致而深邃的五官。
PS:推荐一部电影:The Whore's Son/妓女的儿子(奥地利/卢森堡):Ozren在维也纳由妓女母亲Silvija,以及他的叔叔和阿姨共同抚养长大。影片展示了90年代初期维也纳的暗娼群落,并将焦点聚在儿子Ozren发现母亲的身份不是女服务生,以及表现他如何应对这个残酷事实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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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损 Stop-Loss - [看电影]
2008-07-07
就是这首歌。Bob Dylan的Blowing in the wind: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为男人?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海洋,才能够在沙滩上长眠?加侬炮还要飞射多少次,才能被永久封存?答案啊,我的朋友,飘在风中。答案就飘在风里。。。然后是破碎摇晃的DV画面,Brandon关于伊战的痛苦回忆。如果没有这首歌的分量,我想我的感动终究还是流于表面。一个没有经历过的苦难的人,很难保证不会对他人的苦难产生厌烦,更不会对那种黑暗和绝望刻骨铭心。是这样。
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一场激烈的巷战。战斗不管你是男是女、老或者幼,那些灰土色军装包裹的孩子能做到的也仅仅是保护自己。所幸这不是一部讴歌红色的电影,对于战争的场面没有连篇累牍。下一个镜头,就是这些光荣退伍的孩子们艰难而笨拙的小镇生活。伊战落下的后遗症,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如《鸟人》中的Birdy那样幸运。战争毁了一切,但是终究没有办法毁灭Birdy执拗的关于飞翔的梦想。而《Stop-Loss》的毁灭则是完全硬生生地扼杀了那些孩子原本就渺茫的对于生活的丁点希望。索性消亡殆尽。因为战争的结果永远是负数,没有补偿,是纯粹损失。
可是故事总得铺成开来。那些脸庞太过俊美,以至于你会忘记战争的忧伤。看着他们无聊地打靶消遣,喝酒斗架,或者抱着吉他自顾弹唱,生活的艰难却仍旧清晰可见。如果没有强制返征,想必生活也不是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当Brandon和Michele开车盾逃的时候,原本是可以朝着一个崭新的方向头也不回的,雌雄大盗也好,没有人想再承受战争的重量。
可惜电影就在这里出了问题,矛头当然是Steven。相比较于Brandon的逃避“止损”,Steven的角色完全就像一个未曾经历战争并且崇尚战斗的毛头小子,然而事实上Steven是Brandon的战友,他的立场难道仅仅是因为兄弟两人之间的较量。影片最后居然安排tommy的死亡来激化两人之间的矛盾。墓地打斗那场戏,对话幼齿至极。就这样白白牺牲了tommy。
Brandon做了逃亡者,他穿越了整个国家,到达墨西哥边境。如果这就是结局我会原谅剧情的瑕疵,不去计较战争的利益得失,只是可惜编导的脑袋异于常人,结局是Brandon“微笑着上战场”。如果反抗不成,我宁愿Brandon身上那有关于尊严的损伤使他粉身碎骨。人们习惯铭记死亡。墓志铭,如此。
这样。我的感动注定要流于表面。强烈的道德预置终究使我无法心平气和地说一个故事。就让一首歌成为我奠祭tommy的理由。Blowing in the wind。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
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PS:一部失败的剧情片,一次成功的表演。 -
1.周末,身上有宿夜的复杂气味。窗子外面的天空,倒是被雨水冲刷的几近透明,淡淡的蓝色,偶尔晒出几缕金黄,美如向日葵。
2.偶遇失散的朋友,只是寒暄。我不是说这个世界冷漠,只是很多时候,没有言语比坐下来拉家常更能进入一个人的内心。或者说我们普遍缺乏一种冲动,好比看了一场乏味的电影,最后只能湮没在或空洞或矫情的剧情里。很遗憾,我们已经没有了窥视彼此的需要。
事过境迁。
从一开始,对于爱情我就怀有不应有的期待。那些我为感情赋予的其它定义,归根到底是因为安全感的匮乏以及归属感的丧失。爱情本身并不伤人,这个道理,浅显而过于残酷。其实一直都明白。到如今,我还是那个倔强的存在。列车、旅馆、路途、相遇、告别,习惯了就是稀松平常。选一列看得见风景的火车,让它带你到任何想去的地方。你无法选择出生,但是可以选择离开,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自私,逝于阳光。
爱情,只一刹那。
3.可是你偏要说太阳有其阴暗面,这牵扯到物理学方面的理论,非我能力范畴。
因为有光,我才更喜欢这个世界。喜欢明暗交替,渐变色,斑驳,或者日子。一个人对于生活方式的选择,其实和这个人的根器有关,这是一种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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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栀子,总是开在最好的季节。它熟知记忆里的每一落风景,甚至可以感知那方原始气味以及构成模样。然后寂寥的开放,在大片蔓延的阳光里。
栀子和桃树一样,花开花落,总是在结束了繁盛之后才开始苍劲的绿色。一路道来的是娓娓动人的故事。是故事,我们遗忘错误的一个个小秘密。俯拾皆是。Memory about the Golden Days,罗绮无复,当时事。最好的时光,也只能盛夏光年,流放到很远。当阳光在虚掩的门后聚集,记忆总会挖掘出新鲜的感知,去设法救赎一段难堪的过往。当日子完了,我们可以回到小时候,看满眼的繁花,牙牙学语。
行走。
静物。
微微的不安。
心急火燎地开始的一段旅行,短暂而忙碌。遇见栀子,爱情的模样又见端倪。这就是行走的乐趣。让我担心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只好什么都忘记,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来过,真的对自己好。这栀子,意犹未尽。
又见栀子。
















